为了确保我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673 自治区招生代码:783
二、学院概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承担“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院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基地。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质量为先、特色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通过电子信息职教集团积极探索校企合作途径,不断开拓就业市场,目前已与区内外3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6%以上,学院以培养电子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服务区域电子产业、信息产业、促进信息化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