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关于开展
2016年度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6年,在学校的正确领导、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及二级学院的不懈努力下,各级团学组织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学组织得以夯实,团学工作水平有效提升,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调动团学组织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创造性,鼓舞和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发奋工作,同时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校决定在“五四”前集中开展2016年度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申报名额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委(3个)
2、先进学生会(4个)
3、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4个)
4、优秀新媒体平台(4个)
5、无偿献血优秀组织单位(4个)
6、五四红旗团支部(20个)
7、优秀学生社团(15个)
(二)先进个人
1、校园年度人物(10人左右,含创新创业之星、自强之星、道德模范、学习标兵等)
2、优秀共青团员(按照团员总数约6%下达)
3、优秀团学干部(按照团学干部总数约20%下达)
4、优秀青年志愿者(按照注册志愿者总数约3%下达)
5、新媒体工作积极分子(50个)
6、无偿献血积极分子(20个)
7、优秀团支部书记(20个)
8、学生社团积极分子(100个)
9、艺术团先进个人(20个,艺术团分配)
申报指标具体分配,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范围及具体条件,见附件3。
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委: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团学工作考核评比的安排》(附件1)进行,分团委书记述职,PPT展示。
2、先进学生会:由校学生会组织,学生会主席述职。
3、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青协主要负责人述职。
4、优秀新媒体平台:由校新媒体中心组织,二级学院新媒体工作负责人述职。
5、无偿献血优秀组织单位:由团委根据献血组织情况确定。
6、五四红旗团支部:由二级学院按分配指标上报。
7、优秀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
先进个人
1、校园年度人物、新媒体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团支部书记、无偿献血积极分子: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条件,按照分配指标上报。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学干部由各二级学院、学生组织根据条件,按照分配指标上报。
3、学生社团积极分子:由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
4、艺术团先进个人:由艺术团组织评选。
四、申报材料
(一)“红旗分团委”申报材料:
1、先进事迹材料。对照评比条件,按照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主要成效、工作特色四个部分格式撰写,约2OOO字。
2、提供集体合影2张、主要工作活动照片2张。
3、申报表(见附件4)。
4、汇总表(见附件5)。
5、工作汇报PPT。
(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学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学生社团积极分子申报材料:
1、提交申报表(见附件4)。
2、提交汇总表(见附件5)。
(三)除以上(一)、(二)所列的其他奖项申报材料:
1、先进事迹材料。重点撰写工作特色亮点及取得的主要成绩,约1000字。
2、集体奖项提供合照1张,工作场景照片2张;个人奖项提供个人工作场景照片2张。
3、申报表(见附件4)。
4、汇总表(见附件5)。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各类评先评优活动,把评选表彰工作与校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表彰挖掘一批在学生中有影响的先进典型。
(二)严格程序,坚持评选条件。评选工作要坚持民主推荐与集中审核相结合的原则,深入调查拟申报集体和个人,做到客观、准确、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的团学组织和优秀个人推荐上报。上报之前要在本级团组织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按时报送,确保质量。分团委申报材料截止时间:3月27日;其他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7日。先进事迹材料、申报表等纸质材料报送一份,同时各类申报材料的汇总表及电子文档分类汇总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到团委邮箱,统一命名为“X X分团委“五四”表彰申报材料”。
(四)集中表彰。以上获奖集体和个人在学院五四总结大会上表彰奖励。
联系人: 马丹婷
联系电话:65733715 团委邮箱:hjyyt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