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总站 [返回首页]  高考招生网专业的高校招生信息平台(www.lemonzs.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高考资讯 高考招生 高职招生 独立院校 民办院校 艺术招生 院校宣传 微信关注

      院校导航

综合院校

工科院校

农业院校

林业院校

医院院校

师范院校

语言院校

财经院校

政法院校

体育院校

艺术院校

民族院校

      推荐信息

·

南职Q版表情包上线了

·

在南职,与运动同行

·

南职印象–动物图鉴

·

今日推荐——飞行学院

·

安阳工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举行2021年成渝地区双

      热门信息

·

安阳工学院2020年度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安

·

2020年高考本科大学录取人数及录取率

·

2020年新增优秀运动员保送项目及赛事表

·

复课后,如何防疫情?

·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保送生招生管理办

·

北京:明起!29所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征集
 

大庆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9-07-10 22:47:37  字号: [大] [中] [小] [收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大庆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录取工作。

    1.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

    2.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对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依据分数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理工、文史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按考生高考实际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课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课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照体育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后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专业录取时,我校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对于考生享受的各种政策,学校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专业录取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文史类考生先后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理工类考生先后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学校按大类录取的学生,一年级进行通识教育后,按照学生的意愿和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8.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后,不予更换专业。

   9.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均不受限制。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dqsy.net)查询。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我校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除国家奖励政策外,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和“铁人”奖励基金。

    第十三条 学校通过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募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佳路23号

    邮政编码:163712

    咨询电话:0459-5510088   5510288

    网    址:http://zsjy.dqsy.net

    电子信箱:zsjy@dqsy.net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十六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八条 本章程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本章程由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柠檬高考招生 www.lemonzs.com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本站镜像

电话:010-60692120 / 13671350485 业务QQ:2145341649 高考招生网 信箱:lemonzs123@126.com

京ICP备17012336号-1 Copyright © 2007-2016 , All Rights Reserve 搜扑互联

教育招生就业信息管理中心 北京与尔易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关于我们